1.1本采购项目 泸州老窖黄舣酿酒生态园无人物流车购置安装(第二次) 已获批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形式为 (☑自行采购 □委托采购) ,采购人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该项目通过引入L4级无人物流车,实现维修备件的智能化、高效化配送,并为未来园区自动化物流配送业务奠定基础。具体目标分解如下:
1、购置2台无人物流车及实施安装。
2、实现酿酒设备维修备件的无人化配送,降低对人工作业的依赖。
3、通过标准化配送操作流程,完成对接业务管理系统,结合无人车24小时不间断作业能力,缩短整体备件配送时间。
4、利用无人车高精度避障和全程高精度监控能力,提升作业过程安全性和系统运行可靠性,保障配送安全和事件可追溯性。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下载的信息报告或截图。
3.1.2业绩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个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内的类似案例(包含无人车物流配送系统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人民币,须提供关键合同内容证明页、合同金额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3(□是 ☑否)需要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 本次采购(□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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