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要依据现有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等,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为今后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提供依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3工期及进度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红河烟草工商一体化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服务条件的天数不计工期。
2.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2星级(含2星级)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资格》。
3.3信誉要求:
提供未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日查询相关信息,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7 月 12 日至2022年 07 月 18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9 时至 00 时, 17 时至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将5.1中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标书费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894542080@qq.com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邮寄费50元(若需要),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8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地点为: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工业园区红河烟草产业园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 系 人:周桃、杨俊春
电 话:0871-68308030-641
传 真:0871-68308030-641
电子邮箱:894542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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