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永州分公司2025年物流配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永州分公司2025年物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T-2024-1293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永州分公司2025年物流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估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仓库配送至各县(区、市)物资装车、物流配送及县公司分库卸车摆放,不划分分包,委托供应商承运物流配送及装卸服务业务,主要托运的货物包括除通信设备外的其他物资,配送线路及配送路线范围:
配送线路 | 配送路线区域 |
线路一 | 零陵、双牌 |
线路二 | 宁远、蓝山、新田 |
线路三 | 道县、江华、江永 |
线路四 | 东安 |
线路五 | 祁阳 |
1.2.1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及其所辖各县、区、县级市。
1.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设一名成交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成交。
1.2.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整体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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