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SPD)服务(二次),招标人为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为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三个院区(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提供精细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将医用耗材的供应、配送物流服务集中专业化闭环管理并实现信息化智慧服务。中标人依据采购需求建立医用耗材的服务平台,提供院内物流配送、提供项目所需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建立医用耗材中心库房、高值耗材库房及配置相关智能设备,组建运营服务团队等以满足医院所需的医用耗材供应链延伸服务的需求,服务延伸至医院相关临床部门,为医院医用物资提供全程信息化的精益管理,达到为医院减负降本,体质增效的精细化管理目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包含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移交、运行时间)。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与国家及上级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商须无条件服从,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及中标人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自行解除合同。
2.3质量要求:平台建设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2.4最高限价:医院在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不支付任何费用,SPD服务商对耗材供应商收取相应服务费维持项目正常运营,服务费按耗材供应商与医院结算金额乘以服务费率逐月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率≤3%。服务费仅用于医用耗材SPD平台搭建、更新、升级和维护、配件材料成本费、将耗材配送至二级库的服务费及智能柜成本费等。
2.5中标人保证医院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SPD)服务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正常运行。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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