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智能无人机工作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262 | |||||||||||
| 2、项目名称: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智能无人机工作站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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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 智能无人机工作站项目计划采购工作站4套,包括智能巡检多旋翼无人机、无人机智能检修学习工作站、飞行测试平台和智能物流无人机。该工作站覆盖从飞行操控、数据采集、故障诊断到维修实训的全链条教学环节,并能支撑智能巡检、物流配送等前沿应用场景的课程开发与项目研究。包括以上所有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3年。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包括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 5.5 交货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劳动南街889号。 5.6 包段划分:1个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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