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年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药剂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年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药剂更换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年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药剂更换采购项目2.1.2采购单位: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2.1.3供货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91号2.1.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检测、供货、安装、调试。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2.1.6最高限价:16.09万元
2.2招标范围:对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在用19个气体钢瓶(其中七氟丙烷钢瓶18个;氮气启动瓶1个)进行检验检测及整体药剂更换、安装、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钢瓶检验机构),许可范围包括PD1(无缝钢瓶)定期检验;(3)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且许可的充装范围应包含低压液化气体丙烷、七氟丙烷以及氮气(IG100)或者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公司的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行为记录;(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9 09:00 至 2024-04-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需上传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以上规定文件后,请及时联系代理处进行审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联系人:盖森电话:0311-869589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城角街62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霍先生 | 联系人: | 薛旸、盖森、胡瑞莹 |
电话: | 0311-89869979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年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药剂更换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04-19
2、原公告内容: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钢瓶检验机构),许可范围包括PD1(无缝钢瓶)定期检验;(3)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且许可的充装范围应包含低压液化气体丙烷、七氟丙烷以及氮气(IG100)或者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公司的授权书。
更正为: 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许可范围包括无缝气瓶及焊接气瓶或者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公司的授权书。
3、原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04-19 09:00至2024-04-25 17:00
更正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04-19 09:00 至 2024-04-28 17:00
其他内容不变。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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