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勐桥乡人民政府红桥物流配送中心 (红桥村水果交易服务中心)地块 | |||||
公示单位 | 云南辰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5-10 11:47 至 2024-05-25 11:47 | |||
行政区划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 地块面积(m2) | 17421.29 | |||
工业活动历史 | / | 活动历史 |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红桥村委会红桥红桥村民小组 | |||
经度 | 103.540859 | 纬度 | 22.88657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1-23 至 2023-12-2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云南辰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起江 | 单位联系电话 | 13887892859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起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887892859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华靖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87555464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人民政府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主要结论 通过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专业判断,地块内及周围1000m范围内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相关规定,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专业判断,表明本地块内及周围1000m范围内不存在6+1行业,且本地块内及周围 1000m 范围内当前及历史未发生过泄漏及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相关记录,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任何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该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公用设施物流仓储、商业服务实施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勐桥乡人民政府红桥物流配送中心 (红桥村水果交易服务中心)地块 |
公示单位 | 云南辰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5-10 11:47 至 2024-05-25 11:47 |
行政区划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
地块面积(m2) | 17421.29 |
工业活动历史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用地 |
经度 | 103.540859 |
纬度 | 22.886574 |
地块详细地址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红桥村委会红桥红桥村民小组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1-23 至 2023-12-22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云南辰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起江 联系人电话:13887892859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起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887892859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华靖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887555464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桥乡人民政府 |
公示主要结论 | 主要结论 通过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专业判断,地块内及周围1000m范围内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相关规定,通过资料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专业判断,表明本地块内及周围1000m范围内不存在6+1行业,且本地块内及周围 1000m 范围内当前及历史未发生过泄漏及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相关记录,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风险较小,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任何潜在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该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公用设施物流仓储、商业服务实施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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