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副食品“阳光采购”招标公告(2024-JLZLBN-W1001)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阳光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BN-W1001
三、项目概况:第一包:水产、畜肉、禽肉、蛋类;第二包:豆制品、蔬菜、水果类;
第三包:干菜调料、奶(饮料)、粮食类(含特殊时期即食食品、面包等)。
注: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按照第一包至第三包顺序展开,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前面分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后面分包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后面分包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七)具有配送车辆和完善的物流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八)投标人必须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月 25 日至 8月 4 日。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须通过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二)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须提供授权书);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
(三)报名及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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