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藏医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物流配送商的公告
我司因公司业务需要,现采取公开遴选物流配送商,诚邀符合相应资质公司参加,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满足四川川藏医药服务有限公司在汉源各级医疗机构、零售端的药品及相关货物配送服务
1.针对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卫生室)及零售终端,公司规划了固定配送线路5条,由物流配送商承担其中3条路线,且公司保留根据市场变化、交通状况或特殊需求等因素,通过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并调整配送路线的权利,其中对需保持特定温度条件的冷链药品,公司采取更为严谨和专业的配送措施,直接动用自有冷藏车辆进行配送,以确保药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符合法定要求,保障药品质量与患者安全。
2.在物流配送过程中,若物流配送商车辆已出发后,突遇新增货物需求或紧急配送任务,公司立即调派自有车辆接管相关配送任务。
(二)合同期限:2年。
(三)采购预算金额为:不高于32.4万元/年(含增值税)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
(三)纳税人资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报价资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价材料每页需加盖鲜章
四、报价须知
(一)参与报价的配送商均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且不得更改。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含税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等一切费用,不再额外增加其他费用。
(二)配送及搬运区域:雅安市汉源县区域内。
(三)合同履约要求
1.公司委托中标人按业务规划路线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在安全及时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中标人不得留置公司任何货物。
2.公司负责将托运的货物放到仓库出货区。中标人应当根据公司销售出库复核单及时与公司清点货物、检查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并如实按照出库单送货,不得涂改销售出库复核单单据,公司自取得中标人返回的销售出库复核单之时起,视为中标人完成托运货物交接。
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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