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超市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JLBC-F1002(01)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超市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招标方拟在A点区域内拟设100平米超市,服务方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地点开设超市并定期为超市补货。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工商登记注册的连锁超市,且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埋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子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供应商报名提供不超过2项业绩进行资格预审)。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最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以上(截至XXXX年XX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须通过二维码扫描认证)、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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