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南通服物业公司2024-2026年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物业公司2024-2026年食堂用大米、食用油的采购,主要包括实物供货、物流配送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1.2采购预算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预算80万元/两年(不含税),划分二个标包,详见如下:
序号 | 产品品类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供应商数量 |
标包一 | 大米类 | 42 | 1 |
标包二 | 食用油类 | 38 | 1 |
注:本项目同一家供应商允许多个标包兼投兼中。
1.3服务期限:本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下一次采购结果发布之日止,预计服务期限2年(24个月)。
1.4配送要求:
(1)海口市区:订单下发开始24个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2)特殊情况,双方及时协商处理。
(3)配送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52号信息港餐厅;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5号中国电信枢纽楼餐厅;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38号电信白坡餐厅,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能会调整。
1.5合同签订:签订框架采购,结算以实际订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述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应答产品符合国标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
2.3财务要求:应答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格式自拟)。
2.4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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