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德汪矿煤炭运输项目(万年矿至显德汪矿)
项目编号 | JZEG-GF-24-D1-F-0022199 | 采购经理 | 关海波-1583329005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30 13:3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8-30 15: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xdw003 | 煤炭 | 煤 | 3000 | 吨 | 半年 | 运输里程约45公里。服务期限:半年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运输数量及运输费标准: 运输数量: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运输量。 (二)运输方法:汽运散装,乙方车辆要求符合国五以上(含国五)或新能源车辆,必须按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及甲方要求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如因车辆不达标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路耗: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过磅数量为准,与销售方出矿计量核验,路耗单车不得超过3‰,超出部分(即为亏吨)乙方要向甲方赔付超出部分的煤款(按货物销售方当月价格计算),从运费中扣除。 (四)费用结算:甲方出具运输费结算单作为乙方结算依据,结算金额核减因亏吨、质量问题等原因所发生的各项扣款。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运输结算单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以现汇或承兑方式结算运输费。乙方应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发票开具不及时影响甲方结算及回款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运费。
3.技术条款: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满足甲方日常运输的所有要求,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运输任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金。 2、乙方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煤炭的在途安全,保证货物的完好及质量不发生变化,以煤炭销售方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每日的化验结果为依据,乙方必须对运送煤炭的车辆进行全程监督,不得出现运输途中偷煤、换煤、掺杂使假等现象,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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