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烹调电器 | 电磁灶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额定电压:380V;2:额定功率:≥15KW*2/50锅*2 3:1500*900*800(背板400) |
2 | 烹调电器 | 电磁灶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额定电压:380v:2:功率:≥3kw*4:3:四灶≥13.5KW*4 800*900*800(背板400) |
3 | 烹调电器 | 蒸箱 | 无 | 无 | 台 | 3 | 否 | 是 | 是 | 1:饭盒数量:≥24盘:2:电压380V,功率≥24KW:3:蒸汽压力:≥0.02MPa:4:蒸饭能力:≥35/40kg/次:5:额定频率:≥50HZ 带蒸盘 1390*530*1500 |
4 | 烹调电器 | 煮面机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380V ≥9KW 直径≥ 570*88 容量:≥100L 电压380v,功率≥9kw开水时间:小于等于40分钟接线方式:带温控,三相五线制550*550*820 |
5 | 烹调电器 | 和面机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220V 可操作斤数≥25kg:2:额定电压220v,输入功率≥1.5kw:3:防水等级:IPX1 780*500*950配备智能电源管理器具体功能如下5、断路器零,火线控制,漏电电流保护In 30 MA/T≤ 0.1 s, 过流保护,(63 A短路保护)6、 输出电源插座采用阻燃ABS材料,最大可承受13 A电流磷铜材质,标准美式插座7、★标配电源EMI滤波器,可有效抑制电磁噪声,减小对设备音质的干扰。(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8、★自带ID设置和检测,接入网络后可实现远程云端管理。(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9、★提供专业PC软件、平板APP软件,支持有线和无线软件调控,可对设备参数进行精确、有效的设置。(提供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
6 | 烹调电器 | 电饼铛 | 无 | 无 | 台 | 2 | 否 | 是 | 是 | 双表显示,定电压220V+380V,额定功率:≥5.0kw 防水等级:IPX4 重量:≥30kg600*800*800 |
7 | 烹调电器 | 压面机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电压220v/380v,功率≥2.2kw工作效率:0.2-0.5m/s滚筒转速:50-80r/min压面厚度:1.5-15mm整机重量:≥68kg 550*800*1000 投料口240 |
8 | 烹调电器 | 不锈钢电热餐炉 | 无 | 无 | 台 | 25 | 否 | 是 | 是 | 电压:220V,304不锈钢,2格深10cm钢盘,透明翻盖,电热餐炉,格子尺寸:33cm*26cm*10cm, 570*370*380 |
9 | 烹调电器 | 电饭锅 | 无 | 无 | 台 | 5 | 否 | 是 | 是 | 不沾内胆36L |
10 | 烹调电器 | 电饭锅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不沾内胆20L |
11 | 烹调电器 | 高压锅 | 无 | 无 | 台 | 4 | 否 | 是 | 是 | 304不锈钢材质 口径32高25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764581)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响应品牌及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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