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分行会计传票递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分行会计传票递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南平分行会计传票递送服务,期限两年,预算总费用 144000 元,据实结算。
四、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范围应包含物流配送服务。
(二)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四)可以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六)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公开邀请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fycbid.cn:8000/ )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内部网站进行发布。
六、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提供邮箱地址)领取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30-17 : 00 (北京时间)。
(二)领取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 459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四楼财务运营部。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10 : 00 时。
(二)报送应答文件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 459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四楼财务运营部。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10 : 00 时( 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 459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四)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其他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或根据采购方文件规定,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南平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叶女士 0599-88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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