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分拣系统升级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分拣系统升级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分拣系统升级项目。
2.2项目编号:PROJ2025180102151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本次改造升级项目,拟建规模包括仓储、备货、分拣等部分,涵括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网络配置;业务涵盖件烟出入库、库存管理、补货管理、分拣管理、设备调度、任务管理、单据管理、系统接口、业务报表等业务功能;更换电子标签控制器及标签,同时优化电子标签补货程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2.6交货期:硬件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5个工作日,软件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
2.7质保期:3年,自通过终验收后之日起3年。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3.2.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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