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内容:医用气体的供货、售后服务预算金额:15万元合同期限:一年交货期:按需方要求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 2 | 采购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 |
| 3 | 报价人条件:1. 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所必须的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 投标人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 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在职职工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资金来源:自筹 |
| 5 | 接收报价资料开始时间:2025-12-5接收报价资料截止时间:2025-12-12截止期后的议价文件恕不接受。接收地址: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医学装备保障处赵工,0510-82336090报价资料:密封包装议价方式:院内议价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2336075、82336003 |
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
一、 供方承诺:
1、 供方向需方供应的医用氧,其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二部标准,供方药品批准号:国药准字H32026660.
2、 供方根据需方所需,依照药品GMP标准规范,做好产品的销售,跟踪、收回服务。
3、 供方保证对需方实行24小时服务。
4、 医用气体专用瓶均属压力容器,必须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供方负责容器的定期检验及清洗处理,费用由供方负担。
5、 必须由专员负责医用气体交接、管理工作,做好签章验收登记。
二、 各类规格的医用气体产品: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纯 度 | 压力 | 计量单位 | 单 价(元) |
| 医用氧 | 40L | ≥99.5% | 12.5MP | 瓶 | |
| 10L | ≥99.5% | 12.5MP | 瓶 | ||
| 医用混合气体 | 8L | 5.06%CO2 12.05%O2 余N2 | 10MP | 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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